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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处

发表时间:2020-06-29 00:36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213
人力资源处职责
 
(一)负责全局职工的招用;职工的调进和调出;单位内部劳动力的转移;职工退休的上报审批;以及办理对职工开除、除名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。
(二)负责全局职工工资的调升,对各单位分配制度进行指导和管理;以及对每月职工工资的发放进行审核;
(三)负责各项数据的收集和整理,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;
(四)负责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接待;
(五)负责全局职工社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审核、汇总及按时申报;
(六)负责全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和费用的审核和发放;
(七)负责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医疗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上报、及报销费用的发放;
(八)负责对全局劳工人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;
(九)负责审核、发放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及离退休职工未统金;
(十)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统计和管理;做好离退休职工的待遇调整;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;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;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慰问,搞好稳定工作;
(十一)负责离退休职工死亡的缮后处理工作。